推出日期 | 1990 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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顶级域类型 | 国家及地区顶级域 |
状况 | 活跃 |
域名注册局 | 香港互联网注册管理有限公司 |
赞助组织 |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|
实际使用 | 在香港普及使用,但也有部分俄罗斯2ch风格贴图讨论版使用 |
注册限制 | 申请各类别三层“.hk”或“.香港”域名所须提交证明文件 |
结构 | 提供二层域名及三层域名 |
相关文件 | 注册协议 注册规则 |
争议政策 | 域名争议解决政策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补充规则 |
注册局网站 | HKIRC |
任何个人、商业机构或公司都可以注册 .HK 域名。
在 2004 年前,香港机构及居民只能申请 .hk 三级域名。但在 2004 年 5 月 31 日起,.hk 二级域名已开放接受全球申请。
对注册 .hk 二级域名的资格没有任何限制,任何一个国家的个人或企业均可注册。 一般来说,除了有关包含“银行”、“保险”或“保证”字眼的域名申请,对域名注册没有文字上的规定.
包含有“保险”,“保证”或相关字眼的域名,需要一个由保险授权书面同意的真实副本;同时,包含有“银行”或其任何衍生字眼的域名,需要一个由香港金融管理局(MA)书面同意的真实副本。请自申请之日起在 13 天内提交相关文件,提醒文件将会在注册日之后第 14 天发出,如果在提醒文件发出后的 10 天内仍未收到所要求的文件,申请将被取消且不退款。
对于 2LD.hk 及 3LD.hk 域名,DNS 必须在注册后 30 天内完成配置并连接至互联网。如域名之 DNS 在期限内没有完成配置,或长时间不响应查询,注册局将保留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删除域名且不退款。
英文域名 | 中文域名 | 申请资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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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hk | .hk / .香港 | 香港本地或海外之个人或组织 |
英文域名 | 中文域名 | 申请资格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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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com.hk | .公司.hk / .公司.香港 | 香港登记的商业机构,申请机构需具备香港商业登记证 | |
.org.hk | .组织.hk/.组织.香港 | 香港登记或认可的非牟利团体,例如经香港警方注册之社团、经税务局认可之慈善机构、经立法或注册而成立的法人团体等 | |
.net.hk | .网络.hk/.网络.香港 | 持有电讯管理局专责管理网络建设及服务相关牌照之机构 | |
.edu.hk | .教育.hk/.教育.香港 | 教育局注册之学校,各大专院校及其他认可的教育学院 | |
.gov.hk | .政府.hk/.政府.香港 |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 | |
.idv.hk | .个人.hk/.个人.香港 | 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 |
如果合作伙伴不续期或恢复域名,它将在到期日期的大约 75 天后对公众重新注册。请注意,域名重新注册,应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。